关于《安徽临涣工业园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水资源分质结晶综合利用项目(水资源分质结晶提标改造)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淮煤环行〔2021〕6号
关于《安徽临涣工业园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水资源分质结晶综合利用项目(水资源分质结晶提标改造)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安徽临涣工业园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安徽临涣工业园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水资源分质结晶综合利用项目(水资源分质结晶提标改造)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申请审批的报告”收悉。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书》结论。该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位于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拟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楼、蒸发预处理车间、蒸发结晶车间、盐品仓库、臭氧车间、泵房、消防泵房、尾气吸收间、高浓盐水车间、杂盐仓库、检维修仓库、室外水罐及设备、室外管廊和门卫等。项目待处理的浓盐水来源由3股: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污水处理厂废水、中利电厂脱硫废水、焦化一期/二期高浓度盐水,根据来水水质的不同,选用合适的处理工艺。项目建成后,水资源分质结晶处理装置的处理规模为4000m³/d(包括预留1000m³/d膜)预处理;蒸发结晶装置的设计蒸发量为1440t/d(60t/h);中利电厂脱硫废水的处理规模为20m³/h;焦化一期、二期高浓度盐水的处理规模为32m³/h。项目总投资约3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5000万元,占总投资100%。
二、该项目建设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各种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环境风险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受理与批前公示期内均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建设的反对意见。从环境影响角度考虑,该项目按《报告表》中位置、内容、工艺、规模、环境保护措施及下列要求建设可行。
三、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间环境保护管理,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2、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消声、厂房隔声等措施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噪声的影响,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要求。
3、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关于大气污染物的防治措施。蒸发结晶预处理车间料仓粉尘、高浓度盐水车间车间料仓粉尘通过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相关标准;盐酸储罐大、小呼吸废气在呼吸阀处直接微负压收集至酸雾吸收器处理后无组织达标排放;MVR蒸发结晶车间硫酸钠结晶干燥系统、氯化钠结晶干燥系统干燥废气经密闭收集后经管道收集,经一套旋风除尘+湿式除尘设备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杂盐喷雾干化系统配备一套湿式除尘设备,干燥废气经密闭收集后经管道直接收集后经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蒸发工段硫酸钠粉尘、氯化钠粉尘以及杂盐粉尘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相关标准。
4、原则同意《报告书》提出的污水处理方案。项目生活污水经一体化处理系统处理后,进入现有浓盐水零排放处理装置,生产废水经收集后返回高含盐废水处理系统调节池进入浓盐水零排放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无废水排放口,不外排。
5、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物。强化固废在产生、收集、贮运各环节的管理,采取有效地防护措施,严格按照固废法和固废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6、加强日常风险防范工作,降低风险事故发生的几率及危害程度。
7、采纳《报告书》中的其他建议,落实其它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四、建设单位须切实履行全过程的环评信息公开机制,项目审批后要做到开工前、施工过程、项目建成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各项信息的公开。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及时向我局报告,并重新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待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六、我局将加强该项目的环境监管,监督你公司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各项要求,并将污染防治落实情况和环保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作为检查重点。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