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经基地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自2024年7月15日起,废止《《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淮煤基管〔2023〕5号)文件。
特此通知。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