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北盈德气体有限公司新增气体供应及后备系统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淮煤环行〔2025〕1号
淮北盈德气体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淮北盈德气体有限公司新增气体供应及后备系统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申请审批的报告”收悉。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该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位于安徽省淮北市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内,本次厂区改扩建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氮压机房扩建、变配电室配电柜改造。新增设备有:1套仪表空气压缩系统、1套氮气压缩机组(两台17000Nm3/h)、1台冷冻机、后备系统(2台液氮水浴式汽化器,2台液氮后备泵,1台液氧水浴式气化器,1台高压氧气缓冲罐、1台高压氮气缓冲罐等)。本次管道工程项目新增7条管线,全部为架空管廊铺设。其中3条管线(创新路管廊氮气管道预留阀门至威世顿厂区外1米、临白路公共管廊至苏高新厂区外1米以及创新路与淮化路交叉口至晶诚厂区外1米)依托园区公共管廊铺设,依托公共管廊长度5000m,输送的均为氮气。另外4条管线(厂区东侧至焦化LNG厂界区外1米、厂内管道至碳鑫厂区外1米)依托碳鑫厂区管廊铺设,依托碳鑫厂区管廊长度1200m,输送氮气和压缩空气。项目总投资240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08%。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及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接受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对其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承担相应责任”规定,你单位及本次环评编制单位安徽环境科技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应严格履行各自职责。
三、该项目建设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各种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环境风险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公示期内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建设的反对意见。从环境影响角度考虑,该项目按《报告表》中位置、内容、工艺、规模、环境保护措施及下列要求建设可行。
四、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间环境保护管理,制定严格的施工环境保护方案,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2、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关于废气防治措施。在施工场地内定期洒水抑尘,减少施工过程及物料运输引起的扬尘,尽量选择在晴好无风天气进行防腐作业,且避开企业员工上下班时间。
3、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关于废水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少量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对施工人员加强宣传教育,严禁随意排放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处理排放。
4、强化固废在产生、收集、贮运各环节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废弃物的环境管理。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堆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运送至附近垃圾收集点。
5、选用低噪机械、合理规划施工时间等措施,减轻噪声对环境的不良影响,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要求,营运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要求。
6、加强日常风险防范工作,降低风险事故发生的几率及危害程度。
7、采纳《报告表》中的其他建议及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五、建设单位须切实履行全过程的环评信息公开机制,项目审批后要做到开工前、施工过程、项目建成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各项信息的公开。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及时向我局报告,并重新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待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要对接应急管理部门,落实环保设施的安全风险评估等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做好隐患排查等工作。
七、请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的日常监管工作。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61-7952019
通讯地址: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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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