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经基地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自2025年7月23日起,废止《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招商引资引荐人奖励办法(试行)》(淮煤基管〔2023〕4号)文件。
特此通知。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