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海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淮海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行政许可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即日起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申请听证或书面反馈意见。
联系电话:0561-7952019
地 址: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管理委员会
项目名称: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地点: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
建设单位:安徽淮海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碧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该项目为重新报批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位于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内,建设2套Φ4.2×10m立窑生产线、1套60m2自热式脱碳生产线,并配有均化库、配料仓等储运工程及污水处理、废气处理、噪声治理和固废暂存等环保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项目物料转运过程、破碎筛分工序、配料混合工序、脱碳设备机尾冷却破碎工序以及成品仓储环节产生的粉尘分别经配套的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362-2023)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后分别经相应排气筒排放(DA001-DA004,DA006-DA007)。
2台立窑和1台自热式脱碳废气合用1套“静电除尘+石灰石-石膏法湿法脱硫+烟气再循环系统+LCR脱硝”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362-2023)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后经排气筒DA005排放。
废水:脱硫废水经“中和-沉淀-絮凝-压滤”处理后回用于脱硫塔,定期补水,不外排;洗车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设化粪池(食堂废水设隔油池)处理,近期通过吸污车清运,后期管网接通后排入管网,经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基地,不外排地表水环境。
噪声: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建筑物隔声、东侧和南侧靠近居民处设置声屏障等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环境的不良影响,确保营运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废:妥善处置固体废物。强化固废在产生、收集、贮运各环节的管理,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严格按照固废法和固废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6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