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宝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6万吨表面活性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按照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安徽宝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安徽善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其年产6.6万吨表面活性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6.6万吨表面活性剂项目
2、建设单位:安徽宝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安徽省淮北市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内
5、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用地约52亩,新建生产车间、仓库、辅助用房、给排水系统、供配电系统、消防等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年产十二烷基苯磺酸30000吨、AES(脂肪醇聚乙烯醚硫酸钠)20000吨、重烷基苯磺酸12000吨、重烷基苯磺酸钡2000吨、重烷基苯磺酸钠2000吨。
7、总投资:项目总投资19181万元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徽宝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永权
联系电话:13373321021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安徽善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18856969590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天智路5号同创科技园1号楼1305室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格格式要求填写,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具体网络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安徽宝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6日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6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