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管委会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淮北煤化工基地管委会 发布时间:2019-03-01 16:25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淮北市煤化工基地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淮北市煤化工基地党政办公室,电话:0561—3228007

    一、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思想指导,牢固责任意识

    管委会党工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首先是在领导班子成员中牢固树立政务公开的思想,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并在工作中不断深入推进;其次是教育广大干部职工要不断学习并领会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度的精神实质,不断提高自身工作水平和服务水平,为我市经济转型崛起、繁荣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是提高公开层次,规范制度建设

      为建立与政务公开相适应的高效快捷的运行机制,形成完善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我委在原有的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上进一步作了修改和完善,加大了领导机制、工作机制、监督机制的力度和实效,重点围绕决策、审批、办事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全面公开,对重要政策文件做到了及时解读,通过新媒体全年共发布政务信息,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行。

    (一)切实加强领导,优化体系建设。市煤化工基地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管委会主任担任组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的领导机制,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由各局室主要负责人组成,党政办公室牵头并明确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从而形成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的运行管理体系,切实保障了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强化行政管理,完善规章制度。我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出台了《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基地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了内部管理和组织纪律,更加细致地规范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工作效能。同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扩大政务信息公开范围,细化信息分类,规范发布时间,经常性组织开展对政务公开工作实施落实情况的自查与督察,真正做到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按章办事,用制度来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018年,根据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全市政务公开网上测评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市煤化工基地根据市政务公开办的部署,认真编制了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制定了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主动公开程序,较好地完成了商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主动公开信息。一是采用信息化手段,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和煤化工基地网站进行公开发布;二是通过电子信箱、传真、电话和函告进行人工答复;三是通过报刊、电视等途径发布信息。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与园区工作密切相关的信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园区门户网站等形式,主动向社会进行公开。截至20181231日,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5条。公布信息数量比去年同期增加90%左右,公布信息质量也有明显提升。其中概况类信息发布19条,政务动态信息发布总数301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发布285条。具体信息发布情况如下图。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委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委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委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事项而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明年政务公开工作思路

      2019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进一步增强公开意识,完善公开内容,提高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工作业务能力。定期组织开展学习培训,提高我委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针对公开文件类别、格式、后台系统操作等内容进行培训指导,确保信息上传及时、分类准确。增强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努力培养一支政务公开专业团队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是提高公开广度及深度。要求本单位认真对照每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条梳理、压实责任、规定时限,通过煤化工基地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报刊、广播电视等载体,全面、及时、权威、准确地发布文件及信息,对已申请公开、电子商务、重点领域信息、高质量发展等内容加大公开力度。

    三是强化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加快完善解读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重要政策出台后以文字和图表形式及时组织专家学者、政策制定者进行解读,全方位解疑释惑。进一步完善舆情、热点收集和回应机制,充分发挥各类载体作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