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淮北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8-03 11:47 字号:

按照《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重要政策解读机制的通知》(淮政办秘〔2014〕23号)有关规定,现制定《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解读方案。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文件发布后,从中央到地方关于发展装配式的政策相继出台,2017年12月淮北市出台《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淮政办秘〔2017〕211号),但随着政策变化、机构调整等原因,原实施方案中的一些措施已不适应当前的发展需求、政策支持和目标任务要求。按照李国英省长建筑业专题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要求,省政府对市政府的目标考核任务是2020年我市装配式建筑竣工面积占比达到15%,2025年达到30%。同时,2020年4月7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意见》(皖政〔2020〕21号),要求各市人民政府培育生产主体、健全产业链条、扩展市场需求,促进装配式产业发展。

二、制定意义和整体考虑

为切实推进淮北市装配式建筑发展,完成目标考核任务,需重新研讨淮北市装配式建筑工作推进相关措施,建立动态长效管理机制,从发展规划、建设计划、项目立项、土地供应、规划审批、施工图审查、目标考核等环节分别制定具体措施和支持政策,及时更新或调整政策,紧跟新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不断前行,为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19年12月中旬起草完成《关于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并于12月18日在淮北市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预备会上征求一县三区政府、市发改委等10家单位的意见和建议。2020年3月20日,我局起草了征求意见稿,再次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和建议。2020年6月,完成公众参与报告、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并召开市政府专题讨论会;根据市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精神,于近日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意见》〔2020〕21 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淮北市装配式建筑发展。

五、主要任务

力争2020年我市装配式建筑竣工面积占比达到15%,2025年达到30%。

六、创新举措

一是划定重点推进区域、鼓励推进区域、积极推进区域,分阶段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二是商品房采用装配式技术达到规定的装配率时,办理预售许可、预售资金可享受支持政策。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成员单位装配式建筑发展政策执行情况、装配式建筑推进及年度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确保我市顺利完成省政府目标考核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