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试行方案(2020—2022年)》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10-12 11:44 字号:


 

1.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进行人事制度改革的背景和依据?

解读:2009年,淮北市被国务院列为全国第二批资源枯竭型城市,传统的资源型城市发展模式不可持续,转型发展已刻不容缓。按照全市“四基一高一大”发展部署,淮北煤化工基地(以下简称“基地”)作为碳基材料产业发展“主阵地”,是淮北从“立足煤、延伸煤”到“超越煤”,实现产业升级、城市转型的“主战场”。为进一步激发基地发展动力和活力,推动基地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省政府《关于促进全省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7〕9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试行方案(2020—2022年)》。

2.《方案》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解读:《方案》对煤化工基地构建人才“能进能出”、干部“能上能下”、机构“能增能减”的人事体制机制,激发人员干事创业热情、破解要素制约等方面具有重大促进意义,有利于把煤化工基地打造成转型发展的先行区、产业升级的引领区和承接产业转移的示范区,早日实现千亿碳基新材料产业基地目标。

3.《方案》的研判和起草过程?

解读:2019年7月,煤化工基地开始启动人事制度改革。为做好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煤化工基地管委会先后赴苏滁现代产业园、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地考察调研,同时借鉴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改革部分经验,形成了《方案初稿》。

2019年11月,王祥顶副秘书长主持召开淮北煤化工基地人事制度改革试行方案(2020-2022年)(初稿)座谈会,参会人员进行充分的交流研讨,结合会上反馈意见修改了部分内容,形成了人事制度改革(第二稿)。煤化工基地向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委督查考核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统计局、市投资促进中心等9家单位征求意见建议,共收集意见建议11条,采用10条,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试行方案》(2020—2022年)。

2019年12月,市领导指示,基地人事体制改革待市高新区改革执行后,完善方案再推行。2020年4月淮北高新区人事制度改革开始实施。经再次征求市相关领导和市委组织部门意见后,对方案内容进行了修改,最终形成了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讨论的《方案》(送审稿)》。

4.《方案》的工作目标?

2020年10月开始逐步实施人事制度改革方案,争取到2020年底全面实施人事制度改革方案,通过改革优化部门机构设置,理顺管理职能,提升园区运营水平,加速建成一流化工园区。

5.《方案》的主要任务?

解读:《方案》主要包含以下四个方面的改革任务:

(1)对机构编制进行改革。按照“3+X”模式,即党群工作、经济发展、应急环保3个必设机构,根据工作实际设置若干个其他机构,雇员总数暂定不超过100名。

(2)对用人制度进行改革。设置管委会正职、管委会副职、部门正职、部门副职、主管、主办和职员7个等级,选人用人采取双向选择、公开竞聘和公开招聘三种方式。

(3)对绩效考核进行改革。由淮北市相关部门设置5项关键考核指标,即经济效益指标、经济规模指标、招商引资指标、高新技术产业指标、工业投资指标,考核结果与薪酬总额挂钩。

(4)薪酬分配进行改革。基地雇员实行“岗位工资+绩效奖金+任期一次性奖励”薪酬制度,具体分配方案由淮北煤化工基地自主制定,最高薪酬不超过雇员平均薪酬的3倍。紧缺或高层次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或项目工资等其他分配形式。

6.《方案》中有哪些创新举措?

解读:《方案》在人事体制机制方面进行了重大创新,一方面打破原有机构性质和身份界限,实行企业化管理,便于引进专业人才,激发人员干事创业热情。另一方面煤化工基地内设机构实行“3+X”模式,即:设立党群工作、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与应急3个必设机构,其他内设机构由淮北煤化工党工委根据工作实际自行设立,便于优化机构设置,理顺管理职能。

7.用人制度改革的推进保障措施有哪些?

解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优化顶层设计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委督查考核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协同配合,共同推进改革顺利实施二是严明工作纪律,确保依规推进。严格执行淮北煤化工基地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等,对改革期间的违规违纪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三是注重教育引导,营造有利氛围。一方面深入细致的做好人员思想工作,引导大家识全体,顾大局,确保思想稳定。另一方面切实做好改革期间的政策解读、咨询解答及宣传等各项工作,营造改革的有利氛围。

8.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人事制度改革如何有序推进?

解读:淮北煤化工基地现有人员(不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先全员下岗,后择优上岗”,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档案封存”,部门正职及以下岗位按照一定比例分级分批实施双向选择和公开竞聘。双向选择首先由管委会正职、管委会副职选择部门正职岗位人员,部门正职以下岗位人员由上一级岗位人员进行选择,再由个人任选岗位,最后由淮北煤化工基地党工委根据部门和个人双向选择意见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双向选择、公开竞聘后空缺的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 鼓励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积极参与。淮北煤化工基地党工 委根据岗位职数、人员结构等实际情况,提出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淮北煤化工基地党工委 共同制定公开招聘方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9.高层次人次的招聘工作如何开展?

解读:淮北煤化工基地管委会根据园区管理需要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部分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可以简化程序,实行“绿色通道”,采取特殊人才分配激励政策,基地党工委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进行研究,制定具体方案,报市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10.改革实施后雇员的工资包括哪些?如何确定?

解读:改革实施后基地雇员的薪酬结构主要包括岗位工资、绩效奖金和任期一次性奖励三部分,统一列入财政预算,个人收入与考核结果挂钩。其中,

1)岗位工资依据七个岗位等级设置12个档次,占薪酬收入的40%,每月发放。

2)绩效奖金对应所聘岗位工资标准,占薪酬收入的45%确定(其中25%按月发放,20%年度考核后发放)。

3)一次性任期奖励。一次性任期奖励是指与雇员任期考核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对应所聘岗位工资标准,占薪酬收入的15%。班子成员任期结束后依据考核结果发放,其他雇员可在每年综合考核后发放。